关于医保的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2-03-20 2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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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每年都要缴费吗?今年缴多少?可以享受哪些待遇?
  答:根据资中府办[2008]98号文件精神,凡在我县行政区域内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一是在校学生、少年儿童;二是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都可以自愿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现行政策,参保人员每年按规定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今年,18周岁以上一般城镇居民一年缴210元,一般学生一年缴20元。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一年住院医疗费最高可以报销16万元;此外,还可以在选定的门诊统筹医院报销150元的门诊医疗费。
  2、个体工商户,参加城镇个体医疗保险有哪些条件?要缴哪些费用?缴多少年?
  答:居住资中县辖区内,男60岁以下,女50岁以下,参加了资中县基本养老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城镇个体劳动者、城镇居民,均可以个人身份参加资中县城镇个体基本医疗保险。
  个体劳动者参保人员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为:⑴个体基本医疗保险费:内江市个体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1080元/年•人);⑵高额医疗保险费:按内江市高额 医疗保险规定的标准缴纳(2012年为88元/人)。
  根据资中府办[2005]140号文件精神,参加城镇个体医疗保险的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实际缴费年限必须达到20年,不足20年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按退休当年缴费标准一次性补足20年或继续缴费至规定年限。
  3、每年要扣缴高额医疗保险费,高额医疗保险费有什么作用?每年缴的多少钱?
  答:高额医疗保险费用于支付年度内超过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每年高额医疗保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3万元;2012年的高额医疗保险费缴费标准为88元/人。参保单位的参保人员由单位负担58元,个人负担30元。
 4、退休职工今年每月医保卡上打的好多钱?
  答:根据资中府发[2006]11号文件精神,退休人员个人账户按上年度内江市职工平均工资的3.3%划入。今年1—5月,退休职工每月个人账户划入额为61.44元;6—12月,退休职工每月个人账户划入额为77.35元。
  5、请问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像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样的可支配的个人账户吗?
  答: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个体医疗保险一样,暂时是以保障大病医疗需求为主的一种社会医疗保障制度,暂未设个人账户。但是有门诊统筹待遇,参保人员可凭此卡在选定的门诊定点医院刷卡报销门诊医疗费,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150元,选择在异地医疗机构就医的,每人每年最高可报销50元。
  6、医保卡不小心掉了,请问如何补办?要好多钱?改医保卡的密码,请问在哪里去改?
  答:首先,这卡叫社会保障卡,目前加载了医保和银行储蓄功能,如果遗失,可先电话告知我局进行医保功能挂失,然后凭本人身份证到相应银行进行挂失,并由银行制新的空白卡,银行将收取相关费用,最后请您将身份证复印件和银行新制的空白卡,交到社保基金征缴中心制卡窗口,由社保基金征缴中心交内江市社保卡管理中心补卡。修改医保卡密码在我县任何一家联网的定点医院或定点药店都可以。
  7、调到内江工作了,但医疗保险一直没办下来,请问该如何办理我的医疗保险?
  答:由原单位填写人员增减变动表,同时附调动手续到我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然后你现在的单位就可以在内江所属医保局办理你的医疗保险了。至于你的个人账户余额,需向我局财务股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本人银行卡(账户)复印件,所有余额将打入你提供的银行账户内。
  8、城镇居民参保后,可否享受特殊病医疗待遇?
  答:城镇参保居民暂时不能享受特殊病医疗待遇。但因患以下三种疾病相关门诊医疗费视同住院医疗费报销。
  一是慢性肾功能衰竭的肾透析医疗费;二是恶性肿瘤的门诊放疗和化疗的医疗费;三是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的医疗费用。
  9、政府退休人员,需要长期在门诊治疗,请问如何就医?如何报销?
  答:城镇职工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账户解决,可以持医疗保险IC卡在联网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后刷卡结算医疗费用,如果医院未联网,可以持定点医院处方到定点药店刷卡购药。
  10、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如果生小孩发生的医疗费用能不能报销?
  答: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女性居民,在医疗保险待遇享受期内,发生的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其标准实行定额支付,顺产800.00元,剖宫产 1200.00元。多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小孩增加100.00元。
  11、个体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待遇,能不能享受呢?
  个体参保人员同样可以享受生育医疗待遇。其规定是:个体参保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生育的,自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之日起,即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个体生育医疗待遇标准参照城镇职工生育待遇标准,执行定额支付。
  医院等级 平产单胎 剖宫产单胎
  三级甲等医院 2200(元) 3500(元)
  三级乙等医院 2000(元) 3300(元)
  二级甲等医院 1800(元) 3000(元)
  二级乙等医院 1600(元) 2800(元)
  一级甲等及以下级别医院 1300(元) 2300(元)
  注:多胞胎每多产一孩增加300元。
  12、我们资中县内的定点医院有哪些?
  答:我县范围内的定点医院有资中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资州医院、县精神病医院、县疾控中心、妇幼保健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省女子劳教所医院、南光医院、世博医院和各乡镇卫生院、中心卫生院。
  13、参加了居民医疗保险,但是没有医保卡,我们住院怎么办?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城镇居民患病住院须持居民身份证、当年医保缴费发票,在定点医院入院处办理住院手续后在医院医保科登记,同时24小时内向县医保局电话申报住院。申报电话:0832-5610136
  办理住院时需交纳起付金额加上预计住院总费用的60%的预付金,出院时,在医院医保科审核结算医疗费用,多退少补。参保人员只支付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属于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县医保局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
  14、长期居住异地的退休人员如何就医?费用怎么报销?
  答:已退休并长期居住异地的参保人员可以凭异地长期居住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在居住地选择五所当地定点医院,并经医保局审批同意后可以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就医。同时24小时内向县医保局电话申报住院信息。申报电话:0832-5610136。
办了异地就医的人员在所选择的定点医院发生医疗费用目前只能现金全额垫付,治疗终结出院后持发票、出院证明、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住院病历复印件,及银行存折及身份证复印件到县医保局审核报销。
  15、居民参保人员转院到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发生的医疗费报销起付额和报销比例是多少?
  答:转本市行政区域外的上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起付额为1000元。经县医保局批准转入统筹地区以外与我市签约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5%;经批准转入统筹地区以外的其他非签约定点医院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统筹基金支付比例降低10%。你在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发生的医疗费起付额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50%加上你每增加一年的缴费年限增加1%的报销比例。